“这次处分给了我极大的警醒。由于纪法学习不深不透,将效率凌驾于组织决策之上,导致制度空转,这也是党性的缺失……我将深刻汲取教训,慎用行政权力,强化内部管理,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近日,滁州市琅琊区纪委监委派员列席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党组会议宣布处分决定,会上受处分人就违纪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施工队长”身处决策部署落实“神经末梢”,面对千家万户、千行百业,是手握职权、身负重托的“关键少数”。对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的严肃处理,是以有效监督保障依法行政、护航营商环境的关键之举,是把党纪法规刻印进受处分人心里、强化镜鉴典型警示警醒作用的一记重锤。受处分人在有关会议上作公开检查,接受与会人员带有“辣味”的批评,“红脸出汗”方能“排毒治病”。
着眼于做实查办“后半篇文章”,琅琊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三会一书两报”制度,持续深化“以案四说”,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今年以来,全区共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46次,专题民主生活会6次、专题组织生活会9次,警示教育大会39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撰写案件剖析报告8篇,发出案件通报28份。同时,结合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上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月报等方式让警示教育深入人心。
针对处分决定宣布“静悄悄”“一宣了之”等突出问题,今年6月,琅琊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牵头开展处分决定宣布情况专项检查,对照《处分决定宣布执行五项要求》,通过查阅台账、随机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发现相关问题4个,并当面向有关党委(党组)以及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反馈情况,压实处分决定宣布执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深者,必浚其泉源。“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用好用活反面案例,以严的措施一体推进学查改,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担当作为的务实作风。”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