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参考消息
【美报:#美国绝不可贸然对伊朗开战#】美国《纽约时报》6月19日发表题为《美国绝不可贸然对伊朗开战》的社论,内容摘译如下:
一个拥有核武器的伊朗将使世界变得更不安全。
然而,如今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在没有首先获得盟友支持的情况下,贸然采取行动试图摧毁伊朗制造核武器的能力。美国面临被卷入另一场中东战争的风险,美国人的生命或危在旦夕。尽管全世界都在猜测特朗普总统未来几天会做什么,但这个问题本身就不该问。如果特朗普希望美国加入以色列对伊朗的战争,那么下一步也同样明确:首先,国会必须授权动用武力。
我们的法律对这一点有明确规定。美国对伊朗发动无端攻击绝不是一次出警或特别军事行动。这是一场战争。是否开战不是由内塔尼亚胡或特朗普来决定的。根据宪法,只有国会才拥有这项权力。
1973年,当议员们通过《战争权力法》时,他们对总统动用武力的权限作出了限制,规定只有在美国遭受外国武力攻击时才能破例。而当前显然并不属于这种情况。伊朗并未对美国发动攻击。国会有充足的时间就这一决定展开辩论并作出最终裁决。
近几十年来,美国总统们频频援引2001年和2002年通过的《使用军事力量授权法》来为美国在索马里、叙利亚和也门等地打击恐怖组织的行动提供法律依据。但这种做法有扩大行政权力之嫌。而对伊朗——一个主权国家而非恐怖组织——发动战争并不能用几十年前为另一类冲突制定的法律来使其正当化。
说到底,在这个节点对伊朗实施轰炸对美国来说完全是一场主动选择的战争。长期以来对美国在海外的纠葛持怀疑态度的特朗普似乎也深知这一点。几个月来,特朗普一直主张与伊朗开展外交谈判。
当然,他有权改变主意。但若要让美国人为此流血流汗,特朗普就应该向全体国民说明理由。拒绝将此事提交国会表决就等于承认美国民众不支持又一场目标不明确、结局未卜的海外战争。近几十年来,政权更迭战争的惨痛教训仍历历在目,尤其是在中东地区。
关于何时开战以及是否开战的决策历来都很艰难且极其重要。正因为如此,宪法才没有把权力交给任何一个人,即便是三军总司令。美国人民和他们的民选代表必须拥有发言权。(编译/杨雪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