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杜卓滨
近日,四川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令”:若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苏颗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使得本案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对举报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奖励。
记者注意到,上述被执行人未履行金额1672万元,因此,其奖励最高可达250.8万元。


“悬赏令”显示,该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与乐山市三江金证投资有限公司,苏颗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申请人申请,依据相关规定发布“悬赏令”。
悬赏期限一直到2026年7月17日,举报电话为:08332422715。
公开信息显示,乐山市三江金证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苏颗。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房地产投资、工程技术咨询、建材销售、其他房屋建筑业、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