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是乡村振兴的“钱袋子”“家底子”,直接关系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据报道,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以规范集体经济合同为切入口,靶向整治“三资”管理乱象,为乡村振兴清障护航。这一实践深刻揭示了一个道理:管好“三资”既是守护民生福祉的底线要求,更是激活乡村发展动能的关键一招。
一条鱼要存活,先得扎紧鱼篓;一口井要长流,先得砌牢井壁。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农村集体“三资”不仅是集体的“家底”,更是农民群众的“命根子”。然而,部分地区集体经济合同签订随意、履约不严,有的合同年限长、收益低,有的资产出租暗箱操作,甚至滋生“抽屉合同”“人情合同”“阴阳合同”等问题。这些乱象的背后,是制度“笼子”扎得不紧、监督“触角”伸得不深的症结。当集体资产沦为“无主之物”,资金使用缺乏刚性约束,贪腐风险便乘虚而入。河南查处的案例显示,从虚报冒领补贴到侵占土地收益,“三资”微腐败不仅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更啃食着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动摇着乡村治理的根基。
农民的幸福感,藏在集体资产的增值里、公共服务的改善里、公平正义的阳光里。规范“三资”管理,是守护这些幸福密码的关键抓手,更需“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面对长期积弊,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没有止步于个案查处,而是以“查改治”一体化推进,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合同管理乱象,聚焦签订、履行、变更等关键环节制定“合同合规性审查清单”,明确禁止“口头协议”“阴阳合同”等违规行为;针对村级财务混乱痛点,推行“村财乡管”制度,实现资金流向全流程可追溯、全链条可监督。这种“靶向治疗+系统施治”模式,是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织密监督网、给农村集体“三资”戴上“紧箍咒”的生动缩影,让农民的幸福感从“纸上”落到“账上”。
监督力量的整合与下沉,是破解“三资”监管难题的关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单靠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难以奏效,必须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优势,联动职能部门的专业力量,推动监督资源整合、力量下沉,形成“1+1>2”的监督合力。尤其要激活群众监督的“一池春水”,通过村务公开小程序、集体资产公示栏等载体,让村民对“三资”底数看得明、对流程能监督、有问题可质询。实践证明,治理“三资”顽疾,不能靠“头痛医头”的权宜之计,必须抓住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将监督探头架到群众身边,让每一笔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每一项资产管理落地见效。
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仅是经济工作,更是关乎基层政权建设的政治任务。“三资”管理规范有序,乡村发展才有底气、有活力。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监督责任压紧压实,切实管好集体“家当”、守护群众“钱袋”,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从“一时规范”走向“长效有序”,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压舱石”和“助推器”,重塑基层治理新生态,不负时代,不负人民。(防城港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