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这样一份事关咱们存钱取钱的文件,《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
这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里有这么一个规定:就是不要求对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一律了解资金来源和用途,而是规定金融机构对洗钱风险较高的情形采取强化的尽职调查措施。
老王特地去跟监管部门沟通了一下,这是基于风险的一种精细化管理。简单理解就是,低风险情况要简化流程,只有在高风险情况下才强化调查。
打个比方,比如你平时没有过大额存取款,突然有一天扛着一箱子现金去存几十万,银行要你说明一下来源,也合情合理;但是你要定期从工资卡取几万给孩子交学费,这种常规操作大概率不会被“盘问”。这就叫既防住了坏人,又不耽误好人办事。
新的《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比如开立账户或提供5万元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为什么要对5万元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服务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呢?主要是满足身份真实性要求,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在任何一个国家,没有满足身份真实性要求,都不可能就办理金融业务。其实,这一规定在我国也执行了近20年,新规没有增加新的要求,不会影响社会公众正常业务办理。
总体而言,新规的核心,其实就是不搞“一刀切”,而是跟着风险走,该松的松,该紧的紧,既能防范洗钱、电诈等风险,又能保障咱们老百姓正常的金融服务需求,让办事更顺畅。
监制丨王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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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王雷 孙艳
摄像丨袁鹏
编辑丨杨一郎 张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