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黔南州龙里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李沛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沛福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影响为亲属谋利,搞权色交易;漠视群众利益,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出借资金,干预插手工程项目;赌博;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沛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沛福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