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发布了中国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林景臻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持续释放整治金融腐败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金融行业掌握大量资金配置权、信贷审批权、资本运作权,业务链条长,自由裁量空间大,极易成为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温床。近年来,金融腐败手段不断翻新,更加隐形变异。有的“靠贷吃贷”,在银行授信、贷款审批中暗箱操作、牟取利益;有的“借鸡生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资金投资理财,收益归己;有的将职权变现为“低息融资通道”,通过监管对象“低借高投”赚取利差……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还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
金融腐败的滋生,是思想“总开关”失灵、权力运行失控、日常监督失效、制度机制失范等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当前,在金融机构改革、业务转型的过程中,违规放贷、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等涉及巨额利益的腐败问题悄然滋生。一些党员干部抵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被金钱和利益蒙蔽双眼,理想信念崩塌,纪律意识淡薄,在权力的诱惑下迷失了方向,甚至与管理服务对象结成“腐败同盟”,在“影子股东”、“期权腐败”等“面纱”的伪装下进行权钱交易,如蛀虫一般啃食着金融这块利益“蛋糕”。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着重抓好金融、国有企业、能源、消防、烟草、医药、高校、体育、开发区、工程建设和招标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系统整治。针对金融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定斗争意志,建立健全审查调查体系,从职权关联度、利益输送链、市场合理性进行多维分析,由表及里、风腐同查,深挖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利的实质,让“市场行为”与“权力变现”界限无所遁形。要精准锁定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证据链条,着力破解发现、取证、定性难题,持续深化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治理,让新型不“新”、隐性难“隐”。要将以案促改促治理念贯穿查办案件全过程,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督促党员干部算清政治、经济等“七本账”,建立健全“纪巡审财”等联动监督制度,完善行贿人“黑名单”、联合惩戒等机制,筑牢金融腐败“防火墙”、金融风险“隔离带”。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金融是现代经济中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杠杆,也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的重灾区,只要有权力寻租的空间,就可能有“蛀虫”冒险。整治金融腐败不能“一劳永逸”,唯有紧盯信贷资金安排、投融资审批、承保理赔、大额采购等廉洁风险高发领域和“一把手”等重点岗位,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才能让金融“活水”更好地浇灌实体经济,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更坚实根基。(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