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8日消息(记者刘保奇)“2025好消息,现在可以先帮后付了”“全国教育培训退费服务,专业处理培训退费”“专业处理各类退费纠纷,先追后付”……因为购买的培训课程退费未果,在刷到这些“法律咨询”名义的短视频后,郭威心动了。
郭威抱着试试心态,添加了几个“法律咨询”公司的企业微信。期间,他添加一家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企业微信后,对方说能通过法律手段帮他退回培训费。
“对方说本月指标没完成,只要象征性交点钱,就能帮忙讨回培训费。”郭威说,他觉得费用只有70多元,当天转账给对方了。
付款之后,群里几乎不再有任何回复。“群里这么多人,没有一个人回复问题,你们律所也是骗人的吗?”从2025年5月26日付款后,每隔几天,郭威就在维权群里询问维权进展,但始终无人回应。
天眼查显示,该法律咨询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5日,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员工仅为1人。但是,该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注销。也就是说,这家公司注销后,其仍在对接郭威维权业务。
“不少所谓的法律咨询公司,结果是骗人的。”一家正规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在各大网络平台上,一些所谓的法律咨询公司通常发布很多热门法律话题视频,利用互联网渠道和广告投放进行引流,诱导消费者购买各种名目的法律服务。
2024年,司法部微信公众号曾发布消息称,一段时期以来,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数量迅速增长,在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方面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同时,也有一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等问题,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社会有关方面反映较多。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部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通过社交平台推广业务并线上签订合同,当事人与这类公司仅通过线上沟通,导致维权成本高、难度大。
公司注销后仍在接维权业务
据郭威介绍,在某平台直播间连续看了4天宣传课,他花费999元购买了“创作优质达人”培训课程。付费后,郭威扫码添加了工作人员,然后被拉进学习高阶群。
郭威提供的付费记录显示,收款方是一家信息咨询工作室。但是,对接服务的工作人员提供的合同二维码,扫描后却是长沙的一家百货店,而非对方在直播间所说的文化传媒公司。
“工作人员对我们说,‘创作优质达人’培训后,一天能赚几十块钱,实际每天只赚几毛钱。”不少学员在群里抱怨赚不到钱,还浪费时间和精力,工作人员直接把群禁言了。
郭威意识到可能被骗了,多次提出退款却未能成功。无意间,他在刷短视频时,看到一条法律服务公司的推广信息,他便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他抱着试试心态,添加了几个“法律咨询”公司的企业微信。期间,他添加一家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企业微信后,对方说能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培训费。
郭威曾找过多家法律咨询公司,这些公司在宣传中均表示可以帮客户“先追款再付款”。但是,他联系后,这些公司的说法变了,要求是“先付款再追款”。
他便质问多家法律咨询公司:“你们在视频中说是先追后付,为何要先付款。”对方均表示如果要求提前交费,双方才会签署协议。
“他们说这要看成本,标的至少要5000元起,如果标的较小,一般法律服务机构都不接单。如果你不先付钱,对方就让你联系其它机构。”郭威说,他想赌一把,也就70块钱,即使维权不成功,就当扔掉了。
付款后,郭威被拉进一个微信群,群内有8人业务群。郭威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该群有人自称“焦律”“专业维权退费”“高经理”等人。
郭威说,对方在群里了解事情经过后,说帮忙写诉讼材料,然后开始维权。他把合同、事件经过等材料发到群里,等待几天后,当他询问事情进展时,就没人回应了。
从2025年6月13日-7月1日,郭威每隔几天就在维权群里询问维权进展,但始终无人回应。其间,他还在群里质问:“群里这么多人,没有一个人回复问题,你们律所也是骗人的吗?”
郭威通过微信语音联系过2次工作人员,对方不接。而后,对方把他拉黑了。
“不是拉黑,工作人员是离职了,我们怕他私下收款,就让把他删除了。”一名微信名为“郭经理”在群内解释,如果企业微信删除了客户,客户就没办法发信息了,“你放心,只是个别员工离职,不影响办案。”
郭威付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工作人员把郭威微信拉黑 (受访者供图)
天眼查显示,该法律咨询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5日,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员工仅为1人。但是,该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注销。也就是说,这家公司注销后,其仍在对接郭威维权业务。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法律咨询公司属于企业法人,以公司制形式存在,受公司法规范,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另外,这类公司设立门槛较低,组织形式灵活,可以是个人独资、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公司,无需特定的职业资格人数要求,仅需符合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但是,律师事务所属于特殊的非法人组织,受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范,需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领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郭聪律师表示,有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打政策擦边球,在注册登记名称时加入“律师"“律所"“律师团"“法务中心”等误导性字眼;有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则缺乏法律专业人员,服务质量低劣。部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超越核定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以虚假广告宣传招揽业务,对客户实施欺诈,纵容甚至有组织的安排工作人员假冒律师名义提供法律服务,违法违规从事诉讼代理和刑事辩护业务。此外,还有个别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充当司法掮客,从事司法腐败活动,牟取非法利益。
法律施压实为“越界”
与郭威一样,在某社交平台,李娟自称与某婚恋平台购买套餐服务后,双方发生退费纠纷,便通过网上找到一家法律咨询公司维权。“他们是专门处理维权退费公司,收费只要1000多元,就能帮助退款。”她说。
根据李娟提供的企业微信号,记者添加了这家法律咨询公司的企业微信。当询问是否是律师事务所时,一名吴姓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是律师事务所,而是法律公司。
该吴姓工作人员头像上显示为“某咨询公司”。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5年,是一家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他向记者介绍,其所在公司维权不是与纠纷企业进行协商,而是通过正常法律程序,主张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施压,从而解决问题。这些法律程序具体包括非诉、调解、仲裁。
然而,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吴姓工作人员所说的这些法律程序大多不应在该公司经营范围内。他指出,法律咨询公司的业务限制仅能提供非诉讼类的法律咨询服务,如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书、协助审查合同等。无权代理当事人参与诉讼或仲裁。
随后,吴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从纠纷金额来看,前期他们收取基础成本费800元,“我们也只收这个费用,不会再二次收费。如果我方原因导致案件处置失败,退还费用。”
吴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显示,他们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一是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提供维权指导咨询服务;二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三是指导甲方在政府服务平台建立个人账号及维权指导服务,并为甲方进行提供相应的维权服务;四是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五是为甲方远程提供民事诉讼立案诉讼指引咨询服务(不提供律师代理出庭服务)。
然而,上述合同在“甲方义务”中的收费方式及标准提到,收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础服务费,另一部分为维权服务费。在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方面,法律服务费金额为基础服务费多少元,基础服务费不抵不退,但因客户原因(未履行客户义务)可协商退基础服务费,如因公司原因或不配合,客户基础服务费不抵不退。此外,该公司为客户代为维权成功后,按客户实际收到退款金额或取消分期金额的百分比收取维权服务费。
“这不在他们的服务范围内。”郭聪说,当前存在一些法律咨询公司打着法律服务旗号在网络平台活跃,许多有法律服务需求的人,由于缺乏法律专业知识而无法分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咨询公司的区别,加上法律咨询公司敢于承诺结果,导致很多人落入了非法揽业的法律咨询公司的圈套。
郭威在微信群内发信息询问维权进展,群内无人回应 (受访者供图)
今年1月至3月,江西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共收到针对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法律经纪公司等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投诉案件66起,且该类投诉呈持续上升趋势。
江西省律师协会曾对此发布声明提出,社会上各类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律师经纪人委员会等主体一般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仅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有严格经营范围限制,可提供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但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各类经营主体等正确识别、审慎委托、防范风险。
与郭威有着类似想法的人不在少数。2024年6月初,江西南昌东湖刑侦大队发现“江西某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网络发布广告引流,声称提供法律服务,引起警方警觉。随后警方出击,捣毁诈骗窝点,抓获60余人,缴获大量作案工具。据警方介绍,该公司通过网络收集客户信息,冒充专业法律咨询,展示虚假锦旗,以收取各种费用为由实施诈骗。据警方不完全统计,受骗群众达700余人,涉案金额226万余元。
西安李先生同样遭遇一起民事纠纷,但他仅知道对方手机号,想要诉讼维权。一家法律咨询公司声称只要钱到位,就能查到对方的所有个人信息。后经警方调查发现,这家公司披着“法律咨询公司”外衣,在多个网络平台注册自媒体账号发布广告,自称可提供法律帮助,拍摄普法视频伪装成律师形象。实则通过“上线”查询公民隐私,涉及境外团伙。截至去年6月17日,警方抓获124人,刑拘19人,查扣大量手机、电脑,涉案金额637万元。
“很多人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郭威说,在一些社交平台上,这种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广告满天飞,但平台根本没起到审查监管义务,导致这些行骗机构屡屡得逞。
维权不成让“一个官司变两个”
尽管承诺签订协议“先追后付”,面对一些收费颇高的法律咨询公司,郭威在付款前便犹豫了。“你一旦受骗,维权很难。”他说。
郭威说,他只有企业微信,不知道对方具体地址和机构,连电话和名字也不知道,这对他们实施行骗很有利,而对受害者来说,维权就很难。“我考虑再三,就没缴费,我觉得即便签协议,一旦他们没履行,维权也很困难,因为不在同一个城市,所以后续就没给这些机构联系。”他说。
童孟君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社会跨学科研究中心课题组的研究员,曾在北京、江苏、郑州等地调研过法律咨询公司。她对记者说,从大体上来看,一般这些公司分为运营、销售、法务等三个部门。运营部门主要负责投流,包括在短视频投流和广告投流,通过投流吸引有需求的客户留下电话。销售部门负责将案源线索转化成客户,给留言的客户打电话,通过销售话术、包装、营销手段引导客户签单。法务部门负责交付,大多是非诉,比如出具律师函、协助立案、出具庭审指导书。
她表示,从整体上看,这是一套流水线式的作业。销售一般会自称为律师助理或者法务、法务部部长等和客户沟通。其实,负责交付的法务部大多数人没有学过法律,他们大多通过“老带新”的方式学习如何立案、怎么整理证据材料和基本的法律知识,日常大部分工作涉及到的合同、文书也有相应模板。如果涉及到出庭则需要与外部的律所、律师合作。当然,部分法律咨询公司有稳定合作的律所,甚至可能跟律师、律所有隐性的直接关系。
郭威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的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并付费进行维权 (受访者供图)
童孟君表示,对于购买法律服务普通民众来说,由于专业壁垒的存在,普通民众无法识别法律咨询公司、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的区别,加上法律咨询公司不受广告和商业营销等方面的限制,在宣传和营销上的力度高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因而,普通民众更容易接触到法律咨询公司。在接触到客户后,法律咨询公司往往通过低价吸引、过度承诺等方式来引诱客户签单。
她说,在这个过程中,法律咨询公司却没有足够的服务能力,因为专业性不足,缺乏后续出庭资质,往往出低价外包给律师去出庭,导致客户无法获得与价格相匹配质量的服务。另外,客户在中途即使发现受骗也很难维权,出现“一个官司变成两个”的现象,增加客户的负担。对于违规行为,法律咨询公司会进行基本的规避,客户也很难取证,因而难以被监管。早期很多被查处的法律咨询公司往往是涉及到人群较多、金额较大才会被惩处。
法律咨询公司乱象丛生背后:准入门槛低
郭聪表示,法律咨询公司乱象丛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准入门槛低,因为你只是注册公司,具体营业那些不是太清楚,注册完之后,就基本不管了。“这些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说难听点,它是通过出资就能成立的公司,把风险基本控制住了。”他说,另外,这些公司的具体业务没有具体行业部门区分,并不清晰。
此外,郭聪称,某些网络平台和部分法律咨询机构利益一致,因为平台需要丰富的内容,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也需要借助平台获取流量、拓展业务。“这些公司注册成本很低,即使有人举报和投诉,平台给公司处理了,重新换个公司就行。”他说。
“很多法律咨询机构实际控制人就是律师,这给行业带来很多问题,属于劣币驱逐良币。”郭聪解释,因为现在律师税收成本很高,但这种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它税收成本很低。另外,律师要受到各种监督,因为他们无法跟客户承诺案件结果,但你要是注册公司,一些结果都可以承诺。
童孟君表示,不合规的法律咨询公司能持续存在,因为它能充当监管之外的壳公司。比如,律师可以暗中开一家法律咨询公司来获取案源、合作牟利。
“它们不仅可以规避律师不能过度打广告的行规,还可以虚假承诺,而且涉及避税问题。”童孟君说,律师本身是被高度规制的,我国律所的组织形式只能是合伙制的,意味着律师要承担无限责任,但咨询公司的形式只承担有限责任,律师以法律咨询公司的形式营业其实违反律师法。
童孟君称,加之整个法律服务市场行业存在专业壁垒,普通人很难分辨对方是不是律师,甚至没有意识核查一下对方有没有律师证。“所以他们很容易受骗,这会导致法律服务的可及性更弱了。”她说。
郭威在微信群内询问进展,但无人回应 (受访者供图)
事实上,国家在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童孟君介绍,有全国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很多地方是全天接听法律咨询的电话,每个县司法局的政务大厅窗口都有律师值班。
童孟君表示,从供给角度来说,公共法律服务都是依靠外包,即司法局向律师购买服务,价格往往较低,有的县财政不足,甚至还拖欠着费用。因而,律师的积极性相对较弱,而且很多普通民众不一定具有民事法律援助的资格,只能提供基本咨询。
她还表示,从供需匹配的角度来看,一是专业壁垒导致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那些受骗者不懂法律基本知识,连法律咨询公司和律师的区别都不知道,连律师和法律咨询公司的区别都搞不清楚,更不可能知道有公共法律服务了。
但是,童孟君认为,法律咨询公司的营销广告却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传播,甚至在路边电线杆上,所以更容易触达到普通民众。另外,不少法律咨询公司打着免费法律服务咨询、公益服务等旗号进行宣传,这对普通民众有一定混淆。
律师建议:建立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
近年来,针对法律咨询服务类市场主体乱象,司法行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调查与案例曝光中多次指出,部分机构和个人利用监管与准入规则的薄弱环节,通过夸大宣传、冒用资质、虚假承诺等方式牟利,甚至出现基层法律工作者被不当挂名、执业行为失范的情形,暴露出监管协同不足与执法标准不统一的风险。
在郭聪看来,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不足。与此同时,由于缺乏监管,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注册登记和经营管理活动中滋生一些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司法公正的乱象。
2015年,《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规定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目前,对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监管责任主体为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对于如何规范法律服务机构,郭聪表示,首先,要规范注册登记。市场监管部门将“律师”“律所”“律师事务所”“律师经纪”“法律经纪"“法务中心”“公证处”“司法鉴定所”“仲裁中心”等关键词设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注册登记名称选择禁用词;将“诉讼”“民事诉讼代理”“法务代理”“刑辩”“刑事诉讼辩护”“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设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经营范围禁用词。规范后的相关公司标准名称应为“地域+字号+法律咨询服务公司”,字号选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序良俗。
记者注意到,全国各地采取了以联合整治、规范登记和强化执法为核心的专项治理行动。2024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答复省两会代表委员中关于规范法律咨询服务行业相关建议时表示,将积极做好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准入及后续监管工作情况。首先,将“法律咨询服务”纳入名称限制,经营范围统一为“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市场主体可自选。其次,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智慧监管,将广州企业分为“高、较高、中、低”四类信用风险等级,对应调整抽查比例。最后,全面公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加强公示监管。
郭聪还表示,要强化协同监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引导其守法守规守信经营。应建立加强跨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司法行政、市场监管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违法违规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和典型案例。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综合执法改革,打造综合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此外,郭聪称,还要进一步严格监督检查。针对当前法律咨询服务市场乱象,在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基础上,对有关市场主体违反名称管理、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突出问题进行定期检查监督,限期纠正。对情节严重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行政处罚或移交刑事立案;对从事诉讼代理业务、充当司法掮客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郭聪认为,当前,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法律咨询服务业法律法规,律师法、法律援助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所涉及的相关条文较为分散,在规范、促进和保障法律咨询服务业方面针对性还需要加强,未来要结合法律咨询服务业发展实际,推动将相关立法融入国家和地方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