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督导检查时发现,市财政局已修改完善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目前有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严格按照程序上会,并全程记录归档。
此前,该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列席市财政局党组会、查阅台账资料时发现,该局存在“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准备不充分、上会不及时、决策滞后等运行不规范、监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随即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并向该局党组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该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为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其规范用权,贵港市纪委监委聚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中的薄弱环节,打出监督“组合拳”,着力构建起事前介入、事中跟踪、事后问效的全链条监督格局,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坚强保障。
“过去有些单位对‘三重一大’范围界定模糊,存在上会研究决策不规范、规避上会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为解决这一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结合实际建立“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具体范围、标准,并将“三重一大”决策情况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同时建立预告会商、全程记录、督查报告等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自由裁量权过大、决策随意性问题。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贵港市纪委监委针对在“三重一大”决策中违反程序、搞“一言堂”,甚至以权谋私、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前不久,该市纪委监委在查办桂平市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建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其在项目承揽、校园餐食材采购等重大项目安排上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黄建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最终,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形成警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