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到该县柳家乡洞井村大中屯,了解群众饮水困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发现供水已经恢复正常。
此前,由于柳家乡洞井村两个自然村的供水管道因管护责任划分不明确,长期管护不到位,管道老旧损耗,多处管网破损,自来水“滴漏跑”严重,导致供水公司总表与村民入户用水表的水费计量出入较大,双方对此各执一词,多次协商无果。村民对县供水公司催收的水费有异议而拒缴水费,供水公司则采取了停水措施。
了解情况后,该县纪委监委成立工作组跟踪督办,督促县水利局和柳家乡党委政府主动作为,积极研究解决群众用水问题。经过商议,由柳家乡人民政府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申请大部分资金,由县水利局拨付一部分维修资金,再由群众自筹小部分资金,共筹集43万元维修资金,对供水主管网进行维修。
针对此事暴露出的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和干部作风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督促县水利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属地人民政府联合县供水公司逐一入户,与村民签订用水协议,进一步规范供水后期管理。
该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深入一线走访、下沉听诉、丰富信访渠道,多方收集群众意见,用心用情推动解决群众饮水 “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以办案带动全局,严肃查处农村水利项目建设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针对查处水利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暴露出的短板弱项,该县纪委监委督促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共治”的农村人饮工程项目管护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