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兼职被卷入诈骗案
2024年4月的一天,山东青岛,大四的学生秦海(化名)忽然被告知要配合警察调查一起跨境诈骗案。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使用一款短视频软件频繁发布引流作品,而后对几名被害人实施诈骗,短短几日就获取了近百万元的诈骗款项。而诈骗分子用户注册使用的电话号码正属于秦海。

秦海连忙向警察反映,他压根儿没有用过这款软件,并怀疑他的个人信息是在做“充场”兼职的时候被泄露了。所谓“充场”,是指兼职人员下载指定App,用个人信息完成注册,帮平台快速提升新用户量和注册数据。

秦海回忆,兼职那天从早上10点多到下午5点多,他一共注册了6个游戏账号、2个交友软件账号、4个短视频账号,注册成为了1个公众号的用户,还实名关联了30多个虚拟手机号码。最终,他拿到了150元的日结工资。
经查,秦海兼职的这间工作室长期承接各种网络账号的“代实名”业务,实际就是通过偷换概念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警察结合运营商数据、资金流、IP地址定位等多维度交叉验证,最终排除了秦海参与诈骗案的可能性。
“代实名”业务套路重重
经过一段时间的布控,警方对工作室相关工作人员展开收网行动。工作室老板毛鑫(化名)交代,他们口中的“充场”只是吸引兼职人员上钩的一个借口,实际的目的是收集兼职人员实名注册的软件账号和手机号码,将其卖掉,赚取高额利润。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前来应聘,他们专门将工作室设置在一些高校附近,吸引学生前来应聘。

大多数兼职人员认为整个注册过程是由自己亲自操作,他们还是拥有登录或者注销的权限。可事实上,在注册过程中,登录方式已经由手机加验证码悄悄转换为手机加密码。

“流量大师”的AI“水文”
在收网行动中,警方还提取了大量的买家信息。2024年初,山东临沂的石川(化名)辗转通过“号商中介”,从毛鑫的手中购买了多个公众号的实名账号。

在他的AI化运作下,他将这些账号打造成了自己的账号矩阵,会定时批量发布蹭热点的“水文”,标题中充斥着各种“博眼球”或者“擦边”描述的文案。而从抓取热点、生成文章标题到批量发布内容的全流程,则由AI软件自动完成。一个月下来,包括文章流量分成和“水文”中夹杂的广告收益等,石川可以从各大平台瓜分到近10万元的利益。

警方对案件中的“充场”工作室、“号商中介”、非法自媒体公司三个环节进行了全链条打击。案件收网后,山东警方对涉案的一众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继续深挖彻查上下游犯罪链条,共研判出各类工作室犯罪团伙线索146条,涉及全国85个地市。各地警方密切配合,查获各类互联网账号7万余个,涉案金额总计4300余万元。
目前,该案相关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普法时间

Q:本案中,这些兼职的大学生既是受害者,无意间也成为了不法分子的帮凶。他们作为个人信息的提供者,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A:
首先,我们从这些兼职大学生和直接实施诈骗行为的工作室来看的话,他无疑是受害者。因为我们看到这些兼职大学生其实提供的是实名信息,包括身份证和人脸信息。这个在我们的法律上是被明确规定为敏感个人信息,无论是谁要处理这些敏感个人信息,都应该事前明确告知它的用途。本案中,其实是没有这样一个明确的告知的,所以这些收集行为和后续的使用行为,其实都是侵害这些兼职大学生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但是从这些兼职大学生和这些诈骗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之间的关系来看,他们提供的这些实名的个人信息确实起到了帮助实施诈骗行为的客观效果。《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个罪名不仅要求客观上有这种帮助行为,而且在主观上要求是明知他人实施了这样一种网络信息的犯罪活动。任何刑事犯罪的责任,它的入罪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它也要去考虑他的主观的、客观的恶性。如果他是频繁进行这种兼职,那有可能会有刑事责任。
来源:CCTV今日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