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近期,太和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及第一纪检监察室派员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
处分决定宣布执行作为巩固办案成果的关键环节,体现着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加强和规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将处分执行提醒、监督检查、教育回访有机融合,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防处分决定“打白条”。
为确保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完毕,该县纪委监委规范处分决定印发流程,制发《处分决定送达回证》,对相关单位、部门领取文件情况详细记录,并制作《太和县纪委监委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随处分决定一同下发各执行单位,方便各单位对照清单落实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2024年以来,已宣布、送达313名受处分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对于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需要调整职务、职级、工资等待遇的,及时将处分决定抄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单位。
同时,定期开展受处分人员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由案件审理室牵头,案件承办室具体负责,围绕宣布、送达、职务级别调整、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等次及奖金的发放、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落实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精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推动实现对处分决定从制发、宣布到执行的闭环管理,倒逼责任单位党组织严格落实处分决定主体责任,严防纪律处分与执行脱节。
在坚持执纪问责有力度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践行治病救人有温度,因人施策、因事施策,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在严管厚爱中激发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根据受处分人处分类型、处分期表现、个人性格等因素,按照“一人一策”模式,指导开展回访教育,及时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履职情况和生活状况,帮助“跌倒”干部祛除“心病”、卸掉“包袱”。2024年以来,共对97名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进行回访。
“处分决定执行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查办案件工作的成效。”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监督检查,在常态化抓实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同时,不断规范和细化工作流程,充分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