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将用3年时间,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强企稳岗惠民”培训行动。
培训行动突出面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和企业转岗稳岗职工,聚焦江苏“1650”产业体系,开展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人工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培训;聚焦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创业劳动者和在岗农民工培训;聚焦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积极开设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互联网营销师等职业(工种),以及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全媒体运营师、区块链应用操作员等职业(工种)培训项目;聚焦“一老一小”等民生需求,强化育婴、养老、护理、康复等领域技能培训;聚焦企业转岗稳岗职工,将涉及的主要、高频职业(工种)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支持开展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获证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训。
围绕企业发展需要和职工技能提升需求,培训行动支持企业按规定申报建设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企业新录用员工、转岗职工和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引导支持企业按需设立学徒岗位,可将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纳入企业新型学徒范围,对毕业后与实习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入职开始按规定予以补贴。
培训行动鼓励各地对就业重点群体采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模式,实现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对项目化培训结束后半年内,每班次实现稳定就业的参训人员占到全部参训人员总数50%(含)以上的,可探索给予承训机构不超过原补贴标准20%的倾斜支持。
通知还优化了培训补贴相关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年可按规定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补贴次数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