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知见
2025年5月2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受贿案,对被告人彭国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追缴在案的彭国甫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
2004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彭国甫利用担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4亿余元。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彭国甫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彭国甫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鉴于彭国甫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彭国甫,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湖南湘乡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


1980年9月,彭国甫到湘潭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毕业后留校当老师。2002年4月,他升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
2008年11月,彭国甫转任湖南省岳阳市委副书记、岳阳县委书记,3年后转任湖南省科技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4年6月,彭国甫到了怀化,履新怀化市委书记。2021年3月,彭国甫卸任。当时,在发表卸任感言时,彭国甫说,千万莫让别人戳脊梁骨。
2024年1月10日,时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的彭国甫被查。
2024年7月,彭国甫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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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彭国甫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宣扬个人“政绩”,捞取政治资本,政绩观扭曲,违规举债、虚假化债,大搞统计造假、数据造假,结交政治骗子,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中搞虚假整改,严重破坏地方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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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享乐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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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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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沦丧,搞权色、钱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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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人不管不教,大搞“家族式”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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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彭国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