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丨“赞助费”里的猫腻

新浪国内新闻 2025-07-08 22:37:16

近日,容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十里镇大坡村回访时,村民反馈说现在办理木林采伐许可证很是方便,通过手机APP就可以上传材料提交审核。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接到村民反映,该村委会在审核林木采伐申请材料过程中存在违规收取“赞助费”问题。

该县纪委监委随即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走访、数据比对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在众多线索中,调查组发现了该村有多笔蹊跷的垃圾清运赞助费收入,部分收据上的名字与林木采伐申请表里申请人的名字重合,日期也相近。

为了找出其中的猫腻,调查组找到了该村林业员马某。

“你们村如何开展林木采伐审核工作?垃圾清运赞助费是怎么回事?” 调查组单刀直入。

“我们按规定程序进行林木采伐审核。赞助费则是通过村里的集体决议决定收取的,都是些‘热心’村民的捐赠。” 马某拿出一套早已准备好的 “说辞”,试图蒙混过关。​

“集体决议不能违背党纪国法,你们巧立名目,擅自向群众收取费用,是在变相以集体名义侵害群众利益。”根据有关规定,群众办理农村集体林木采伐许可证时,需要到属地村委会审核并加盖公章,但无须缴纳任何费用,调查组一针见血指出问题、摆出证据。

证据面前,马某低垂着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2021年2月,该村村“两委”会议决定利用审核林木采伐的职务之便,以“垃圾清运赞助费”为名,向木材老板收取费用后才为其林木采伐申请材料盖章。2021年5月至2024年5月期间,马某代该村收取赞助费3600元,并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好处费500元。

查清事实后,马某等村“两委”干部受到了相应的处分。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林业局、各镇村举一反三,排查纠治办理林木采伐证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推动县林业局深化林木采伐 “放管服” 改革,切实解决林木采伐办证难、办证慢的问题。(容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