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形式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过去,尽管中央三令五申精简文风会风,但“红头文件”变“白头文件”、“线下会议”转“线上会议”等形式主义变种仍屡禁不止。这种“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怪象,根子还在于此前制度多聚焦“禁止性要求”,对“变通执行”缺乏明确认定标准与问责细则,导致“上面减负、下面变通”的循环怪圈。此次《若干规定》的出台,以制度之刃切开顽瘴痼疾,直击“数字留痕”“层层加码”等痛点,通过细化变种认定、强化问责闭环,让变相规避行为无处遁形。这既是为实干松绑、为担当赋能的再深化,也是以“硬规矩”打破“软抵抗”的关键一招,更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治理变革。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是简单的“减法运算”,而是关乎治理效能的“系统重构”。《若干规定》打破传统治理的“路径依赖”,突破性地提出“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既抓住了治理效能提升的关键枢纽,也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新动能。作为政策执行的“神经末梢”和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基层干部的工作状态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稳固与否。这一变革的深层逻辑,本质上是通过制度重构实现基层治理能力的系统性跃升,既为基层干部卸下“形式包袱”,更为他们搭建“干事舞台”;既破解“权责失衡”的治理难题,更开辟“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局。这种治理效能的实质性提升,是减负工作最珍贵的成果。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需要构建闭环治理体系。《若干规定》从中央层面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省级党委政府“以上率下”、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行三个维度,构建起立体化落实链条,并明确了禁止性“行为清单”,让基层减负有章可循。各级领导机关要带头转变作风,破除“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惯性思维,在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承载力,避免“层层加码”“空转甩责”。要综合运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对“纸上减负”“虚假减负”“隐形变异”等形式主义问题严肃问责,形成“制度—执行—监督—问责”的完整闭环,防止形式主义“换马甲”“搞变通”。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不是降低工作标准,而是要通过优化流程、创新方法,实现“减负不减责、松绑不松劲”的良性循环。《若干规定》作为综合性“制度集成”,既避免了“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碎片化治理,又防止了“政策打架”的矛盾冲突,为基层减负提供了从目标设定到执行监督的全链条保障,是撬动基层治理变革的关键支点。基层干部要以《若干规定》出台为契机,将减负释放的精力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让实干力量在减负中充分涌流,在服务群众中践行初心,在推动发展中彰显作为,用实干实绩诠释担当,让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变成“最温暖一公里”。(防城港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