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目公示糊里糊涂,一笔笔钱花在哪儿都说不清!”日前,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大罗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开展日常监督时,收接到白山村群众的集中反映——该村集体账目明细模糊不清,部分款项用途标注笼统,疑似存在资金挪用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随即按程序将该问题线索上报至镇纪委。
镇纪委第一时间找到白山村村民小组长罗某波,核实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面对询问,罗某波言辞闪烁、支支吾吾,情绪激动地宣称:“我们村的钱自己会管,不需要外人插手!”这种反常的抵触态度,让核查人员更加警觉,判断背后大概率隐藏着“猫腻”。
为查清资金真实去向,镇纪委迅速成立专项核查组,调取白山村集体资金专用银行卡流水。核查结果令人震惊:银行卡内仅剩4.73元,与村务公开栏公示的16万余元余额相差悬殊。顺着流水明细深挖,核查组查实,2021 年 8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间,时任白山村村民小组长的罗某波,利用负责管理集体资金的职务便利,将集体 “家底” 当成个人 “钱袋子”,多次分批挪用集体资金共计 13.06 万元。这些款项被其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销、购置二手挖掘机等支出,严重侵害了村民的切身利益。为掩盖挪用公款的违纪违法事实,罗某波刻意编造虚假账目,在村务公开栏长期公示 16 万余元的虚假余额,试图以虚假数据蒙混过关、掩人耳目。
核查组再次找到罗某波谈话时,其仍试图狡辩,声称这些款项是“临时周转”,很快就会归还集体账户。对此,核查人员当场出示银行流水凭证:该账户自罗某波首次挪用资金后,始终是“只出不进”,在消费记录中清晰列明餐饮、购物等明细,每一笔支出都与集体事务无关。铁证面前,罗某波的谎言被彻底戳破,再也无法抵赖。
“我一时糊涂,贪图个人享受,挪用了村里的集体资金,辜负了大家的信任,我知道错了!”在谈话笔录上签字时,罗某波懊悔不已、低头认错,并主动筹措资金,全额退还了挪用的13.06万元集体资金。2025年10月,罗某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该镇纪委以罗某波案为契机,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屯级集体“三资”管理专项资产清查行动。通过“地毯式”排查,累计排查出集体资金挪用、资产流失等问题线索5条。针对这些线索,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并督促相关村屯和责任人限期整改,推动110万元屯级集体资金实现规范管理。此外,还要求该镇农业服务中心强化对屯级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与监管,保障屯级集体资产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行。(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