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乡镇办理案件时,不同乡镇对部分流程的理解和操作存在差异,现在有了这本《规范》,就像有了‘参考答案’,每个步骤该干什么、怎么干一目了然。”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翻开《乡案县审案件办理流程及文书规范(试行)》说道。
近日,灵璧县纪委监委精心编制《乡案县审案件办理流程及文书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以“程序清单化、文书统一化”为路径,系统构建起一套制度化、可操作的乡案县审工作规范制度。该制度聚焦基层实践中的流程模糊、标准不一、操作困惑等难题,为纪检监察干部打造了一本“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审理工作指南,有效实现了审理过程的规范统一与质效提升,为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与精准指引。
《规范》从案件初核、立案审查,到实质审理、处分决定执行,再到申诉办理等,对每一个环节都细化了文书结构框架和表达要点,共46种常用模板,涵盖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审查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核心文书,有效实现案件办理过程的规范统一、质效同步提升,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规范》有效解决了基层审理干部“新手不懂干、老手不规范”的问题,让审理工作真正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
自《规范》实施以来,灵璧县“乡案县审”工作成效显著,共审核办结乡案县审375件,案件评查问题数同比下降58%。案件程序规范率,证据收集完整率,文书制作合格率大幅提升;办案效能实现新突破,案件平均办理周期明显缩短,退查补证次数明显减少,乡镇纪委独立办案能力显著增强。
“《规范》既是‘操作指南’,更是‘责任清单’。”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学习,及时将新规定、新要求融入《规范》内容,不断优化完善流程和内容,使《规范》始终紧跟时代步伐,成为推动案件审理工作不断发展的有力“助推器”,更好地守牢基层案件质量“生命线”,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宿州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