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扎紧“微权力”的笼子,激活市场一池春水

新浪国内新闻 2025-12-19 20:30:20

近日,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某地市场监管局16名执法人员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索要、收受红包礼金的行为,如同一记重锤,再次敲响了整治“微权力”滥用的警钟,必须高度警惕、坚决整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而整治“微权力”腐败正是题中应有之义。行政执法权无论大小,皆承载维护市场公平、保障企业权益之责,然而,个别执法人员却视“微权力”为私利工具,以“小事”为由“吃拿卡要”。小微企业规模小、抗风险弱,每一分利润都关乎生存。执法者眼中的“小恩小惠”,可能是企业半个月的营收;一次“弹性处罚”,或许就是压垮小店的“最后一根稻草”。这种以权谋私的“微腐败”,不仅加重企业负担,更扭曲市场规则,让企业被迫“琢磨关系”而非专注创新,执法公信力在“暗箱操作”中悄然流失。

整治“微权力”,是对企业负责,更是对经济发展负责。“微权力”滥用,损害的不仅是企业利益,更是政府公信和市场秩序。政府公信力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石,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直接代表着政府形象。执法人员以权谋私,直接侵蚀社会对执法公正的信任,损害政府公信力,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让守法经营者处于不利地位。案例中那些遭遇“吃拿卡要”的经营主体,不得不耗费本应用于生产经营的精力财力去“打点”周旋,这无疑是对市场秩序的严重干扰。

要管住“微权力”、治理“微腐败”,必须持之以恒、多管齐下。一方面,要完善监督机制,杜绝暗箱操作。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体系,将执法行为置于严密监督之下,畅通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另一方面,要持续健全制度设计,统一执法标准,明确“可为”和“不可为”的界限。只有让执法人员清楚知道自己的权力边界,做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才能使每一次执法检查都公开透明、经得起检验,每一项权力运行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营商环境建设永远在路上,扎紧“微权力”的笼子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持续深化这一工作,必须以“零容忍”态度管住每一桩“微权力”,让执法恪守公平正义底线,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当“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成为执法服务准则,当“办事不求人”成为市场经营常态,营商环境的“绿水青山”必将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金山银山”,中国式现代化的宏大叙事才能在微观层面写下更加生动的故事。(防城港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