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适应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保护群众利益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公安部于近日印发实施《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两个《办法》”)。“两个《办法》”从登记管理部门、资格登记、年度审验、变更与注销、复议、名册编制与备案、监督管理与处罚等方面对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机构和资金分析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规范。“两个《办法》”连同已经发布的《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形成公安机关资金分析鉴定的基本制度框架。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资金分析鉴定是公安经侦部门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加快形成新质公安战斗力的关键一招,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将以“两个《办法》”的印发实施为契机,把握机构建设和人才培育重点,进一步加大资金分析鉴定中心(实验室)建设和资金分析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着力培育一批高水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为资金分析鉴定的全面推广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