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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丨医保基金如何成“生意”?揭秘医保骗保“黑色产业链”

央广国内 2025-11-13 16:22:24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然而有的人竟然做起了“骗保”的生意。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医保诈骗案,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之一。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16年9月,被告人艾某忠作为主要出资人,在山西省大同市设立了某医院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8年初,这家医院通过审批成为医保报销定点医院。在那之后,艾某忠多次召集其他涉案人员,共同商议如何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截至2020年底,涉案医院虚报金额970余万元,那么,艾某忠等人究竟有何手段让巨额医保基金落入私囊?

骗保手段一:

拉人“充数” 增加虚假住院患者

法官介绍,每拉来一个患者,涉案医院都会给介绍人发放好处费。判决书中写有一名曾在涉案医院担任护士的证人证言,她说,张某才给我们开会要求任务目标:

院内营销,就是职工自己拉,介绍费100―300元;

院外营销,由牛某鹏组织人员去拉患者到医院,给500元营销费。

对于艾某忠等被告人来说,有了患者就有了“生意”。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郑翔:关于骗保的手段,首先是增加住院患者,要求医院的营销团队到周边的县区招揽吸引住院患者,同时也安排本院的职工及家属进行住院,从而达到增加患者的目的。

骗保手段二:

空挂床 虚构住院全流程

法官介绍,一部分拉来的患者实际并未住院,仅将医保卡押在涉案医院,也就是空挂床,涉案医院却为其伪造虚假病历、检查报告和用药记录等,虚构住院事实。

公诉人宣读被告人张某才供述:空挂床就是人不住院,把医保卡押在医院里,套取国家医保报销的行为。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郑翔:办理了住院的患者,有的是空挂床,病历、检查、用药全部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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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决书中,写有一名曾在涉案医院骨科担任助理的证人证言,他说,住院分两种情况:

空挂床,李某、张某才会特意嘱咐我们有空挂床病人,安排我们下各项检查单,治疗项目等,等到治疗到达标准,张某才就安排我们通知收费处办理出院手续;

实质住院的病人,实质住院病人在出院前两天,如果费用低,张某才、李某就会安排我们添加治疗项目,到达标准后办理出院。

骗保手段三:

小病大治 虚增费用至上限

无论是空挂床,还是实质住院的病患,涉案医院都会想方设法,将他们的住院费用抬高至国家医保报销最高标准,这也是涉案医院骗取医保基金的手段三:小病大治,将费用虚增至报销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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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郑翔:有的患者是病症较轻,仅仅需要基础的检查和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会安排医生或者医生助理通过修改病历,增加住院时间,或者开具一些名贵的药品和检查治疗费用,从而把住院的费用提高到国家医保报销的最高标准。

判决书中写有另一名曾在涉案医院工作的证人证言,他说,医助会在病人临出院前三两天给病人增加虚假项目,使住院费用达到医院要求,医助一般会给病人虚开一些名贵中草药,虚开理疗项目。对于空挂床的病人来说,也按照真实病人一样走流程。涉及检验科就会出虚假检验报告,涉及护士就会出具虚假体温单、虚假计费。

骗保手段四:

财务造假 虚报成本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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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介绍,涉案医院上传医保报销的用药数额与医院实际进药数额有明显差异。根据审计机构对其财务数据和上传医保数据进行比对,涉案医院其中一味中药的实际进货金额仅为7700元,但通过虚增用药的方式,涉案医院上传医保报销的金额高达40万余元,即便考虑到其合理的利润部分,也远超进货数额。并且,这些虚开的药品并未被患者实际使用,而是又再次回流到了医院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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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涉案医院还会在药品进价上做手脚。根据判决书中的证人证言,药品大部分都会是两种价格:

国家医保规定的价格;

医药公司的实际成交价格。

报销使用的国家医保规定的价格,因为这个价格高且有发票。也就是说,涉案医院低价采购药品,却凭高价发票申请医保报销,虚增进价骗取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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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马祖荡:医保诈骗案件的典型特点就是医院内部严密分工,营销组拉拢患者住院,检验科篡改报告,护理部造假病历,医保办上传数据,所以案件涉案人员较多。对一些患者来说,看似占到了小便宜,实则帮助医院套取广大参保群众共享的救命钱,严重破坏了医保制度安全,最终侵害的是整个参保人员的共同利益。

法治在线丨医保基金如何成“生意”?揭秘医保骗保“黑色产业链”

法院审理查明,在经营过程中,几名被告人分别担任院长、副院长、科室负责人等核心职务。内科和骨科两大科室主要负责,其他科室辅助配合,采取虚增药品进价、药品重复入库、虚增临床用药、检查费用、虚报床位、空挂床等方式和手段,大肆提高、虚构住院费用,制作假病历,将虚假数据上传医保中心,骗取国家医保基金。

被判犯诈骗罪

主犯获刑十三年六个月

法治在线丨医保基金如何成“生意”?揭秘医保骗保“黑色产业链”

本案经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情节,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艾某忠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不等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