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三江侗族自治县和平乡纪委聚焦惠民资金规范使用开展监督。在数据比对时,发现该乡清江村张某某既享受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又是该村护林员。
按规定,护林员每周巡护不少于3次。如果张某某外出务工了,那么他如何履行巡护职责呢?一个人享受2项补贴,究竟是管理不到位还是存在虚报冒领问题?带着疑问,该乡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展开核查。
为了查清事情原委,调查组通过查阅该村交通补贴申请原始材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了解到张某某确实在长沙务工,这事确实不符合政策。
于是,调查组前往清江村委进一步了解情况。
“你们村的护林员平时是由哪位负责管理的?有没有出现过脱岗的现象?”一见到该村党支部书、村委会主任韦某某,调查组便开门见山地问道。
“是我负责管的,没有脱岗的情况。我建了一个微信群,平时护林员去巡护就在群里面‘打卡’,日期、图片、定位都清清楚楚,绝对没有脱岗的现象。”韦某某斩钉截铁地回答。
“那护林员张某某今年去了长沙打工,这个情况你知道吗?”调查组问道。
“他……他现在在村里啊。”韦某某目光游移,闪烁其词,企图蒙混过关。
“今年3月份到5月份他也在村里吗?如果他在村里,那为什么能申请到交通补贴?你们核实过情况吗?他每周都有在你们群里正常‘打卡’吗?”调查人员继续追问。
“唉!这个……确实是我的问题。”面对调查组的连番追问以及摆在眼前的证据,韦某某意识到已经无法自圆其说,终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原来,韦某某在日常工作中,疏于对护林员的管理,对护林员在微信工作群里的“打卡”记录,没有逐人逐次做好登记,也未认真查看护林员的巡护记录本,导致张某某“脱岗”3个月也未被发现。张某某的帮扶干部在不知其任村里护林员的情况下,帮助其提交了跨省务工交通补贴,村里也未认真审核,导致张某某在“脱岗”期间正常领取护林员补贴的同时,又获得跨省务工交通补贴。
最终,韦某某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张某某违规领取的护林员补贴也在追缴中。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问题,乡纪委向该乡林业工作站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举一反三,立即对全乡护林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履责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惠民资金规范发放。(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