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网11月24日消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时飞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时飞作出逮捕决定。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时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时飞利用担任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时飞(资料图)
今年2月26日消息,陈时飞被查;7月30日消息,陈时飞被开除党籍。
经查,陈时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退休后违规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靠药监吃药监”,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时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时飞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陈时飞,男,汉族,1962年7月生,浙江天台人,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
他曾任:浙江省医药管理局科技质量处副处长、药品注册处副处长,宁波市医药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助理(挂职),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党委委员),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巡视员、党组副书记等职。
2017年12月,他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2018年1月起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8年9月,陈时飞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22年8月被免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
